服用毓婷需注意用药时机、禁忌人群、药物相互作用、副作用及后续避孕措施。毓婷作为紧急避孕药,主要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补救,正确使用可降低85%妊娠风险,但不宜作为常规避孕方式。
毓婷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首剂服用时间越早效果越好。超过72小时避孕效果显著下降,需考虑其他避孕措施。若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,需立即补服同等剂量。月经周期中排卵期前后使用效果可能减弱。
严重肝功能异常者禁用毓婷,药物需经肝脏代谢可能加重负担。乳腺癌、生殖器官癌患者禁用,雌激素敏感性疾病可能恶化。心血管疾病、高血压患者慎用,药物可能影响凝血功能。疑似妊娠者禁用,紧急避孕药对已着床胚胎无效。
利福平、苯妥英钠等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毓婷血药浓度。抗真菌药酮康唑可能增强毓婷副作用。长期服用巴比妥类镇静剂者需调整剂量。圣约翰草等中草药可能影响药效,使用前应咨询医师。
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,建议餐后服用减轻反应。乳房胀痛、头痛等激素相关症状通常48小时内缓解。月经周期可能提前或延迟7天以上,超过3周未行经需验孕。异常子宫出血发生率达13%,持续出血需就医。
服药后再次性行为需采取屏障避孕,毓婷不能提供持续保护。3个月内重复使用可能扰乱月经周期,1年内不超过3次。建议后续转用短效避孕药等常规方法。服用后需观察下次月经情况,失败率约2%。
服用毓婷后建议保持规律作息,避免剧烈运动加重不适感。饮食宜清淡,多摄入富含维生素B族的全谷物、绿叶蔬菜缓解恶心症状。两周内避免饮酒减轻肝脏负担,可适量补充含铁食物预防贫血。出现严重腹痛或视力模糊需立即就医,定期妇科检查有助于监测激素水平变化。建立科学避孕观念,将紧急避孕药使用控制在每年1-2次以内更为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