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内分泌停药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症状消失、肿瘤标志物恢复正常、雌激素受体阳性、孕激素受体阳性、HER-2阳性等。
1、临床症状消失:乳腺癌患者若在内分泌治疗期间,出现明显的身体不适症状,比如恶心、呕吐以及腹胀等,症状完全消失,一般可以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停药。
2、肿瘤标志物恢复正常:若经过内分泌治疗,患者体内的肿瘤标志物恢复正常,没有出现持续升高的情况,亦无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,建议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停药。
3、雌激素受体阳性:在乳腺癌内分泌治疗中,雌激素受体为阳性,而他莫昔芬、阿那曲唑等芳香化酶抑制剂则为阴性,专业医生可以根据此标准可判断患者是否需要停药。
4、孕激素受体阳性:部分乳腺癌患者的肿瘤组织中,雌激素受体呈阳性,但孕激素受体却呈阳性,此时可采用内分泌治疗的方法,但当患者内分泌治疗至少坚持三年后,多数情况下可以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考虑停药,停药后有可能会出现复发或转移,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
5、HER-2阳性:HER-2主要为针对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-2的靶向药物,若HER-2阳性,可遵医嘱采用针对HER-2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,比如曲妥珠单抗、帕妥珠单抗等,多数情况下,治疗后HER-2会出现降低,但也有部分患者即使是坚持治疗,HER-2阳性仍然会持续存在,此时应遵医嘱考虑停药,且需要定期检测HER-2的水平。
若患者肿瘤标志物CA15-3阳性,表示可能患有乳腺癌,而CA15-3阴性,则多数不建议采用内分泌治疗,此检查结果并不可以完全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停药,建议患者定期进行复查,判断治疗效果。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,避免频繁生气,也要避免过度紧张,否则会影响到疾病的恢复。发现异常要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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