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、孕检的时间分别为早孕、中孕期、晚孕,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,进行科学养育,建议遵医嘱按时进行,避免影响检查结果。
1、早孕:是指12周前,以1周为一个单位进行的孕检项目。产检主要目的是判断胎儿有无畸形、染色体异常等,还可通过检查确定孕周,测量血压、体重、宫高、腹围以及听胎心等,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。在早孕期间,一般在6周左右就要进行第一次产检,在12周时要再次进行产检,目的是为了筛查是否有唐氏综合征的可能性,以及确定胎儿发育是否正常。在13-14周时,需要通过第二次产检,筛查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等问题;
2、中孕期:一般是指孕12-28周,在中孕期时胎儿相对比较稳定,发生胎儿畸形的概率也比较小,通常会在16-20周进行第二次产检,检查主要项目有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唐氏筛查、糖耐量筛查等。在22-24周时还会再次进行产检,以明确胎儿发育是否存在畸形,以及筛查孕妇有无贫血等问题;
3、晚孕:是指28-40周,一般会在36-38周进行第二次产检,这时胎儿基本上已经成型,大概在40周左右会出现分娩的征兆,因此需要再次进行产检,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分娩方式;
4、其他情况:例如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,或者有家族遗传的病史,产检的时间可能会相对更早。
在进行产检前3天应注意休息,避免熬夜、过度劳累等,检查前1天应穿着宽松的衣物,避免穿连衣裙等衣服,以方便检查。产检当天应清淡饮食,避免饮食过饱影响检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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