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期间需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,通常在孕12周左右开始第一次产检。产检时间与孕妇的个人体质、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有关,一般情况下,在36-40周之间进行分娩。
一、产检时间
1.孕早期: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,第12周末之前为孕早期,此时胚胎着床还不稳定,容易出现流产的情况。因此建议孕妇在此阶段注意休息,避免过度劳累以及性生活;
2.孕中期:从第13周到第27周末属于孕中期,此时期是胎儿器官系统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时期,也是最容易发生畸形的时间段。因此建议孕妇遵医嘱按时进行产检,并且要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环境,以免影响胎儿健康;
3.孕晚期:从第28周以后进入孕晚期,由于胎儿逐渐增大,子宫也明显增大,增大的子宫会压迫膀胱,导致尿频症状加重。还可能出现耻骨联合分离的症状,表现为腰酸背痛、下肢水肿等症状。如果孕妇存在上述不适症状,则需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治疗。
二、检查方法
1.常规检查: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脉搏、血型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空腹血糖、血脂、心电图、尿常规、白带常规、传染病筛查、甲状腺功能等项目;
2.特殊检查:如唐氏筛查、无创DNA检测、羊水穿刺检查等,以排除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。另外,还包括四维彩超、三维彩超等排畸检查,可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结构方面的缺陷。
除此之外,还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,比如糖耐量试验、胎心监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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