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的意义主要是进行畸形筛查和及早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,并及时给予处理,最大程度降低出生缺陷,保证母儿安全,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。产检的时间根据不同的孕周,项目不同。
1、孕早期:在怀孕12周前,除了常规检查以外,还需要进行一次血液检查,包括血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筛查、甲状腺功能、地中海贫血的筛查、糖尿病筛查等,这次产检在13-16周;
2、孕中期:在怀孕16-20周,一般需进行唐氏筛查,而在怀孕20-26周,则需进行中期妊娠糖尿病筛查,在怀孕24-28周,需进行超声检查,以明确诊断,而在28-32周时,需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;
3、孕晚期:一般是从28-36周开始,每周都要进行一次产检,包括一般性检查、阴道分泌物检查、血压、体重以及宫高腹围的测量。如果有高血压或者糖尿病的家族史,要在20周左右进行糖耐量试验,以明确诊断。
产检的意义主要是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,并及时给予处理,最大程度降低出生缺陷,降低母儿围产儿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。所以孕妇一定要遵医嘱按时产检,以免出现漏诊或者误诊而导致不良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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