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在孕12周后就可以测定,因为此时胎儿的甲状腺已经开始发育,但在孕12周前胎儿的甲状腺激素分泌量较少,所以通常不需要测定甲状腺激素。在孕20周左右,可通过抽血检查甲状腺激素水平,进行初步的判断。对于甲状腺激素的测定,应注意甲状腺激素的水平、保持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稳定、检查前不宜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片等药物这些情况。
1、了解甲状腺激素的水平:包括总甲状腺素、游离甲状腺素、三碘甲状腺原氨酸、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、促甲状腺素。通过了解总甲状腺素、游离甲状腺素、三碘甲状腺原氨酸、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水平,可以初步了解是否存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;
2、保持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稳定:在孕12周后,可通过抽血检查促甲状腺激素,来了解孕妇的促甲状腺激素水平。如果孕妇的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偏低,则提示存在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,如果孕妇的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偏高,则可能存在中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;
3、检查前不宜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片:左甲状腺素钠片可使血清中的总甲状腺素和游离甲状腺素升高。在检查前服用此药物,可能会影响检查结果;
4、其他:对于妊娠期的妇女而言,还应检查肝功能、肾功能。因为在妊娠期机体代谢率增加,所需的营养也会增加,如果不及时补充营养,容易导致营养不良。所以应在检查前保持上述状态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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