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建议孕妇在怀孕第12周开始进行产检,包括甲状腺、肝肾功能、血糖、唐氏筛查等。产检主要目的是及早防治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,以减少母儿并发症。
1、甲状腺:通常建议在怀孕第12周进行检查,测量孕妇血清促甲状腺激素、甲状腺素的水平。若孕妇存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,可能会引起流产、早产、胎儿畸形、胎儿智力低下等情况;
2、肝肾功能:通常在怀孕第12周时可进行肝肾功能检查,检查目的是了解孕妇肝肾功能和血肌酐、尿素氮等情况,若孕妇存在肝肾功能损害,可导致妊娠期高血压、蛋白尿、水肿等情况;
3、血糖:通常在怀孕第12周时需进行血糖检查,测量孕妇血糖水平,主要是为了了解孕妇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,或存在糖耐量异常。若孕妇存在妊娠期糖尿病,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、巨大胎儿等情况;
4、唐氏筛查:在怀孕第16周时需进行唐氏筛查,即二次超声筛查,主要筛查胎儿是否存在21-三体综合征和18-三体综合征,可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。
通常建议孕妇在怀孕第12周时进行产检,以明确各个重要器官和组织的发育情况,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并尽早处理。除产检外,孕妇在怀孕期间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,保证充足睡眠,避免过度劳累、剧烈运动,同时均衡饮食、保证营养摄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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