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怀孕期间进行的多次产前检查中,并没有明确要求孕妇何时检查宫颈。通常情况下,在孕晚期时需要做宫颈管长度和宫颈成熟度评估。
一、孕早期
1.第一次:一般是在妊娠6-7周的时候,通过B超可以观察到胎囊及胎芽;
2.第二次:一般是在妊娠8-9周的时候,可以通过B超看到胚芽以及原始心管搏动的情况;
3.第三次:一般是在妊娠11-14周之间,此时胎儿大小与子宫壁关系密切,能够比较准确地判断是否为宫内妊娠,而且这个时候羊水量较多,胎儿活动空间较大,便于医生操作。
二、孕中期
1.第四次:一般是在妊娠15-20周左右,这时可以通过B超来测量NT值,即颈后透明带厚度,以了解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风险;
2.第五次:一般是在妊娠20-24周左右,这时要对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,如果发现血糖升高,则需进一步完善糖耐量试验等检查;
3.第六次:一般是在妊娠24-28周左右,这时要做四维彩超大排畸检查,以排除胎儿畸形等情况;
4.第七次:一般是在妊娠30-32周左右,这时要再次复查四维彩超,以确定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。
三、孕晚期
1.第八次:一般是在妊娠36-37周左右,这时要开始每周一次的常规产检,主要是为了监测胎盘功能,以及是否有早产征兆出现;
2.第九次:一般是指临产前的一段时间,也就是从规律宫缩开始至分娩结束这段时间内的产前检查。
对于部分有特殊情况的孕妇,如既往有过不良孕史或此次孕期存在高危因素者,可能还需要增加产检次数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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