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一般在怀孕12周左右进行第一次的全面筛查,在孕中期和晚期需要定期做常规检查。如果出现异常情况,则可能需要增加相关检查。
一、普通检查
1.怀孕12周:此时孕妇需到医院进行全面体检,包括血尿常规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等,以及心电图、B超等相关检查;
2.孕中期:即从第13-27周末之间,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,主要目的是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,并且对母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。通过测量宫底高度、腹围、血压、脉搏、体重等指标来判断是否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子痫前期等情况,同时还需要监测胎动次数,观察有无缺氧的表现。还需根据孕周的不同,选择不同的辅助检查项目,如唐氏筛查、四维彩超等;
3.孕晚期:即从第28-40周之间,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产前检查,主要是了解胎儿大小及羊水、胎盘情况,以决定分娩方式的选择。
二、特殊检查
若孕期存在阴道流血、规律宫缩或腹部疼痛等症状时,应及时就诊并完善相关检查,如抽血化验、B超检查等,明确是否存在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、先兆流产等情况。
建议孕妇遵医嘱按时产检,以便于及时发现病情变化,必要时可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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