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糖尿病筛查几周做
孕妇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-28周进行,具体时间需结合个体风险因素调整。
1、常规筛查:
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为标准方法,推荐所有未确诊糖尿病的孕妇在孕24-28周完成。此阶段胎盘分泌的激素达到高峰,胰岛素抵抗最显著,能准确反映糖代谢异常。
2、高风险提前:
存在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,可能需在首次产检时进行早期筛查。若早期结果正常,仍需在24-28周重复检测,避免漏诊。
3、诊断标准:
采用75g葡萄糖负荷试验,空腹血糖≥5.1mmol/L或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可确诊。三项指标中任一异常即提示妊娠期糖尿病。
4、筛查意义:
及时筛查可降低巨大儿、子痫前期等并发症风险。血糖异常孕妇通过饮食控制、运动干预和必要时胰岛素治疗如门冬胰岛素、地特胰岛素,能有效改善母婴结局。
5、特殊处理:
确诊孕妇需每周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,产后6-12周复查OGTT评估转归。哺乳期持续血糖异常者应转诊内分泌科进一步管理。
妊娠期糖尿病管理需结合个性化饮食方案如低升糖指数饮食、分餐制和适度运动如孕妇瑜伽、步行,同时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。产后建议维持健康生活方式,降低2型糖尿病发生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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