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名词解释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20周后新发的高血压,伴或不伴蛋白尿及器官功能障碍,属于妊娠特有疾病。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、慢性高血压伴子痫前期、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五类。
1、妊娠期高血压
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≥140mmHg或舒张压≥90mmHg,无蛋白尿及其他靶器官损害。血压多在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,需监测血压变化并限制钠盐摄入,必要时遵医嘱使用拉贝洛尔片或硝苯地平控释片控制血压。
2、子痫前期
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重要器官功能异常。可能与胎盘缺血、血管内皮损伤等因素有关,表现为头痛、视物模糊、上腹痛等症状。需住院治疗,常用硫酸镁注射液预防抽搐,配合甲基多巴片降压。
3、子痫
子痫前期患者发生不明原因抽搐,可并发脑出血、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。需立即静脉注射硫酸镁控制抽搐,终止妊娠是最有效治疗手段,同时需监测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。
4、慢性高血压伴子痫前期
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20周后新发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。此类患者发生胎盘功能减退、胎儿生长受限风险较高,需加强产前检查,联合使用肼屈嗪片与阿司匹林肠溶片改善预后。
5、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
妊娠前已确诊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发现高血压且持续至产后。需区分原发性与继发性高血压,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,可选用拉贝洛尔缓释片长期控制血压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应保证每日7-8小时睡眠,采取左侧卧位改善胎盘供血,每日食盐摄入不超过5克。每周监测体重增长情况,若出现持续性头痛、视物模糊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。产后6周需复查血压及尿蛋白,评估远期心血管疾病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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