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怀孕期间血糖控制不佳时,可能会出现巨大儿、流产等不良后果。如果孕妇已经通过饮食和运动将血糖控制达标,则不需要再进行严格控糖。
一、需要继续控制的情况
1.未达标的:若孕晚期通过饮食加运动后血糖仍不达标者,需根据情况遵医嘱使用胰岛素治疗;
2.达到目标的:如空腹血糖小于5.6mmol/L,餐后两小时血糖小于8.0mmol/L,并且无明显饥饿感及尿酮体阴性者,在严密监测下可考虑放宽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要求,但分娩前应重新评估血糖水平是否达标。
二、不需要继续控制的情况
对于孕期血糖控制良好的孕妇,一般建议在产后4-6周复查OGTT以明确诊断,如果血糖仍然正常则无需再行特殊处理。但如果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,则需定期到医院复诊并积极调整生活方式,必要时还需配合医生接受药物或胰岛素治疗。
由于妊娠期糖尿病易导致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,因此建议孕妇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加强营养摄入,保证机体能量供应充足,避免发生低血糖等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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