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的次数没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在怀孕12周左右做第一次检查,之后每4-6周检查一次,直到怀孕28周。之后每2-3周检查一次,直至怀孕37周。如果孕妇有特殊情况,则需要增加产检次数。
1、孕早期:在怀孕12周左右时,孕妇需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,此时需要测量血压、体重,并且要了解既往病史和家族遗传病史。还需要进行B超检查,以了解是否为宫内妊娠以及胎儿发育情况;
2、孕中期:在怀孕16-20周期间,孕妇需进行第2次产前检查,此时需要测量血压、体重,并且要了解胎动情况。在此期间还需进行唐氏筛查,以排除唐氏综合征等疾病;
3、孕晚期:在怀孕30-34周期间,孕妇需进行第3次产前检查,此时需要测量血压、体重,并且要了解胎心率和胎位等情况。在此期间还需进行骨盆测量和胎心监护等检查;
4、其他:如果孕妇出现异常情况,则可能需要增加产检次数。如若孕妇存在妊娠期糖尿病的情况,则需遵医嘱适当增加产检次数。另外,在整个孕期中都需要定期进行血糖检测,并且根据血糖值的变化调整饮食结构。
建议孕妇按时前往医院产科就诊,并且在医生指导下完善各项检查项目。同时注意休息,避免过度劳累或熬夜。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微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