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在12周、13-16周、16-20周、20-28周时均需要进行B超检查,而且应在每次产检时进行。对于产检的意义,主要是进行畸形筛查、系统疾病检查、早期妊娠诊断、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、评估胎儿有无异常妊娠情况等。
1、畸形筛查:一般要求在孕22-24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,而唐氏综合征即21-三体综合征,是一种染色体异常导致的疾病,主要表现为智力低下、发育迟缓、面部特征异常、小头畸形等;
2、系统疾病检查:对于孕妇而言,在怀孕期间需要进行系统疾病检查,以明确孕妇身体情况,以及是否存在病毒感染、细菌感染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自身免疫性疾病等,如果发现异常情况,需要及时进行治疗;
3、早期妊娠诊断:一般要求在孕10-12周进行B超检查,以明确是否为宫内妊娠,以及孕囊大小是否与停经天数相符,同时还要明确胎芽大小及其形态;
4、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:一般会要求在妊娠20-24周进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检查,以观察胎儿双顶径是否与停经天数相符,胎儿的股骨长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等;
5、评估胎儿有无异常妊娠情况:在妊娠晚期时,还要对胎儿进行B超检查,以明确胎儿的胎位、胎盘、羊水以及脐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,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胎儿畸形或胎儿宫内生长受限、脐带绕颈等情况。
通常在怀孕3个月进行产检,除上述检查项目外,还需要进行糖耐量检查,以明确孕妇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。而在怀孕6个月时,则需要进行唐氏筛查,明确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。在产检过程中,应听从医生的指导,避免因自行判断而导致的不必要的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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