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患者在进行规范的治疗之后再怀孕,并不会将梅毒传染给胎儿。但如果孕妇未接受正规、足量的抗感染治疗,则可能会导致胎儿被传染。
一、不会传染的情况
1.早期:如果女性处于一期梅毒阶段,在经过积极地治疗之后已经治愈,此时是不影响生育能力的。因为梅毒螺旋体无法通过胎盘传播,也不会影响到胎儿的身体健康;
2.晚期:若女性正处于二期或三期梅毒阶段,但经系统、规律的治疗之后,也有可能达到临床治愈的效果,此时也不用担心会对下一代造成不良的影响。因为在孕期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并不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,而且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宫内感染,由于梅毒螺旋体的活性也会受到抑制,所以也不会出现异常情况。
二、可能传染的情况
对于没有接受过治疗或者治疗不彻底的妊娠期妇女而言,其体内仍然存在梅毒螺旋体,而梅毒螺旋体会通过母婴途径传播,如分娩时胎盘传播和产道传播等。建议此类人群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苄星青霉素注射液进行治疗,以避免病情加重以及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。
梅毒患者的配偶应定期检查血清学滴度,必要时遵医嘱用药治疗。同时注意性生活卫生,避免与他人共用私人物品,以免引起交叉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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