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主要是对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的判断,包括一般性检查、特殊检查等方面,应按照产检要求规范进行,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,保证母婴健康。
一、一般性检查:
包括问诊、史、体检等,对孕妇基本信息及健康状况进行了解,通过问诊了解孕期有无早产、难产、妊娠期糖尿病、贫血、超重或肥胖等情况,并针对性进行系统检查,通过体检了解孕妇身体条件、有无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相关疾病等。
二、特殊检查:
1、唐氏筛查:为唐氏综合征筛查,初步了解染色体异常风险,通常在孕16-20周进行检查;
2、四维彩超:通常建议在孕24-28周进行,可清晰的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系统有无畸形,也可排查胎儿有无先天性心脏病等;
3、糖耐量检查:通常在孕24-28周时进行,可明确孕妇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,避免因妊娠期糖尿病影响自身和胎儿健康;
4、血常规检查:包括血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等,可了解孕妇有无感染、贫血等情况;
5、尿常规:检查尿液中有无白细胞、红细胞等,判断有无尿路感染、肾脏疾病等;
6、地中海贫血筛查:如地中海贫血筛查等,可了解是否存在地中海贫血的可能。
除此之外,产检还需针对孕妇自身进行相关检查,如血糖、血压等,以及腹部超声、宫高、腹围等指标,了解胎儿具体情况。若有异常情况,必要时还需进一步行产前咨询、产前诊断等,可帮助减少畸形胎儿的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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