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产检主要目的是及早防止妊娠的并发症或合并症,其次还可及时发现胎儿有无异常,一般在怀孕第12周后做较为理想。而产检几周做大保健并没有明确的时间,可在怀孕第12周进行首次产检,后续还需要定期进行产检。
1、首次产检:对孕妇的一般情况进行测量,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血糖等,以及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检查、病毒八项等检查。还需要进行心电图、NT检查等,若孕妇既往有特殊疾病,还需要增加相关检查项目;
2、第2次产检:孕妇每一次都必须进行例行检查,第2次产检在怀孕第12周进行,除常规检查以外,这次产检中间还要进行1次特殊检查,即糖耐量试验。糖耐量试验是孕期比较关键的筛查项目,主要目的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。如果出现妊娠期糖尿病,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,如巨大儿、胎儿畸形等;
3、第3次产检:在怀孕第16周时进行唐氏筛查,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和诊断性实验,一般建议在怀孕第18-20周时进行;
4、第4次产检:从第24周开始每2周产检一次,除上述检查外,还需要进行听胎心、量体重以及观察胎儿脐带的情况等检查。如果发现胎儿有明显的染色体异常或者脏器畸形,还需要增加中期大排畸的检查,以明确胎儿是否有发育异常或者器官畸形;
5、第5次产检:一般是从28周开始每1周产检一次,除上述检查外,还需要进行宫高、腹围的测量,以及血压、体重的测量,一般是在36-38周时测量腹围,并定期查看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。而在37-38周时还需要进行B超检查,以明确胎儿发育是否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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