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会检查甲状腺,目的是排除或筛查孕妇是否存在甲状腺疾病,通常在孕早期会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。孕妇甲状腺检查的项目,常见有促甲状腺激素、甲状腺激素两项、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、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等。
1、促甲状腺激素:孕早期促甲状腺激素通常在5-6周达到高峰,8-10周逐渐恢复正常,早孕期间主要是检查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是否正常,通常在6-8周开始检查;
2、甲状腺激素: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会随着妊娠月份增加而逐渐升高,在妊娠20-22周达到高峰,而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则逐渐下降,分别在孕14-22周、孕20周、孕22-24周和孕36-38周时检测;
3、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:是一种致甲状腺自身抗体,其水平与甲状腺组织中的TSH(促甲状腺激素)相关,可在孕早期升高,在孕7-8周达到高峰,并持续到产后,分娩后可逐渐下降;
4、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: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的蛋白质,其水平与甲状腺的功能有关,可随孕期的增加而轻度升高,分娩后逐渐下降。
对于甲状腺的筛查通常还包括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、血清游离甲状腺素等。一般建议孕妇在孕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,以排除甲状腺疾病,如甲状腺功能减退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等。如果孕妇存在上述情况也需要积极进行治疗,以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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