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检一般是在怀孕20-24周进行,第1次产检在怀孕6-7周,第2次产检在怀孕11-14周,第3次产检在怀孕15-20周,第4次产检在怀孕28-36周。第1次产检在怀孕6-7周,主要是通过B超检查明确孕囊的发育情况,可以看到胎芽和胎心,排除宫外孕和滋养细胞疾病,了解孕囊发育的情况。第2次产检在怀孕11-14周,检查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、肝肾功能、唐氏筛查等。第3次产检在怀孕15-20周,检查的项目与第1次产检类似。第4次产检在怀孕28-36周,检查主要项目有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宫高、腹围、胎心、血压、体重、肝肾功能等。第5次产检在怀孕36周以后,每周复查一次直到分娩,主要检查的项目与第1次产检类似。
产检主要目的是及早防止妊娠的并发症或合并症,其次还可及时发现胎儿有无异常,通过这些检查,可以评估孕妇和胎儿的安危,从而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,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。所以产检必须按时进行,以免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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