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月药流有什么危害
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妊娠,超过三个月妊娠12周后使用药物流产可能引发大出血、感染、流产不全等严重并发症。药物流产的危害主要有子宫穿孔、继发不孕、凝血功能障碍、宫腔粘连、药物过敏反应。
1、子宫穿孔
妊娠三个月时子宫壁变薄,药物引起的强烈宫缩可能导致子宫肌层撕裂。米索前列醇等前列腺素类药物会增强子宫收缩频率,若胚胎组织体积过大,可能穿透子宫浆膜层。患者会出现突发性下腹剧痛、腹膜刺激征,严重时需紧急开腹手术修补。
2、继发不孕
大月份药物流产后易发生宫腔残留,绒毛组织机化可破坏子宫内膜基底层。反复刮宫操作会造成宫腔内膜瘢痕化,影响受精卵着床。临床常见表现为月经量减少、继发性闭经,需通过宫腔镜分离粘连才能恢复生育功能。
3、凝血功能障碍
妊娠中晚期胎盘面积增大,药物流产后胎盘剥离面血管开放。大量纤维蛋白原消耗可能诱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,表现为阴道流血不凝、皮下瘀斑。需及时补充凝血因子,严重者需行子宫动脉栓塞术止血。
4、宫腔粘连
妊娠三个月时蜕膜组织增厚,药物流产后残留物易与子宫壁发生炎性粘连。患者术后出现周期性腹痛但无月经来潮,超声检查可见宫腔线中断。轻度粘连可通过宫腔球囊扩张治疗,重度需行宫腔镜下电切术。
5、药物过敏反应
米非司酮可能诱发过敏性休克,表现为用药后迅速出现喉头水肿、血压下降。部分患者对米索前列醇的胃肠道反应耐受差,会发生顽固性呕吐、水电解质紊乱。用药前需详细询问过敏史,急诊需备好肾上腺素抢救设备。
三个月妊娠已超出药物流产安全适用范围,必须选择钳刮术等手术方式终止妊娠。流产后需卧床休息至少两周,禁止盆浴和性生活一个月。饮食应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剂,如瘦肉、动物肝脏等促进造血功能恢复。出现发热、持续腹痛或阴道流血超过月经量时,须立即返院检查。术后一个月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恢复情况,半年内应采取可靠避孕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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